《張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則》
政策解讀
一、起草背景
根據《甘肅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則》和《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及合同合法性審查規范指引》,我局結合我市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實際,起草了《張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則》。
二、起草依據
1.國務院《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》
2.《甘肅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》
3.《甘肅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則》
4.《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及合同合法性審查規范指引》
三、內容簡介
《張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則》共十八條,工作規則適用范圍為市政府的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,各縣區人民政府、市政府各部門參照本規則執行。
《張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則》規定了合法性審查工作的決策承辦單位和司法行政部門工作職責,具體審查工作包含了送審流程、送審材料、審查時限、審查內容、審查方式、審查意見、材料歸檔等內容。
原文件: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張掖市人民政府重大 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則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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